第067章:贱民大英雄佩什瓦

    小哲别这小子算是走运了,少帅的小肉刀看似平常,其实是一把特别定制的,带有折叠功能的匕首神兵。

    除了这精美的外表,跟很是少见的机关外,光是这小刀的锋芒,对蛮荒人来说就是一件金不换的神兵利器!再加上它精巧的设计,绝对可称得上是一件罕见的至宝!

    吃饱喝足以后的锋北豪,不知不觉的就歪在那里睡着了,就在他足足睡了五个时辰后,才在这个简陋的帐篷中醒来。他看看太阳,时辰却已经是午饭后了;饭食都给他准备好摆在那里了,锋北豪先是自己吃喝了一点,然后就很自觉的出去,开始帮那姐弟俩干活了。

    有了他这个壮劳力帮忙以后,如琪琪格就能去旁边看护,他们那哇哇哭的小弟弟了。在锋北豪的帮助下,这姐弟俩的很多工作,一下子干了好多天的。等到傍晚时分,老女人赶着牛羊回圈的时候,有了锋北豪的帮忙也省劲了不少,他在这方面确实是把好手。

    晚饭的时候大家再沟通,一切就顺畅得多了,锋北豪也表达了他想去寻找神马族,明天就要走的意思。没成想他这么一说,蛮荒一家人竟然还都恋恋不舍的,尤其是那个明显打扮了一番,笑靥如花的如琪琪格。

    但是惊喜交加的,却还是那个拿到小肉刀的大男孩,因为老女人竟然突发奇想的,想让锋北豪带着他一起去圣地。

    锋北豪这才知道,原来那神马族的所在,蛮荒人将之称为圣地。

    锋北豪冲口而出,差点就说漏嘴了:“我去那里可是···危险···跟着我可危险!”他本是想说去报仇的,好在话到嘴边,及时改了过来。

    没想到老女人根本就不在乎这个,只用一句话就堵住了锋北豪的嘴:“马虎都吃不了你,还怕啥?”

    给众人添上奶茶后,老女人随口说道:“你的锋芒关口音太重,领着哲别去对你有好处。”

    老女人说完,拿下哲别手里的小肉刀说道:“你都跟着珮什瓦去圣地王庭闯世界了,这小肉刀就给你姐姐吧。”

    说着话,就把刀递到了惊喜交加的如琪琪格手里。

    锋北豪一直没说自己的名字,谁承想这老女人出去一天,竟然就已经给他想好名字了,叫什么佩什瓦的。

    作为将门之后,锋北豪也听说过这个这珮什瓦的传说,这名字在蛮荒就是战神的意思。

    在蛮荒的传说中,他们的大英雄珮什瓦功高盖主,虽然没权没势更不是王,却能锄强扶弱行使王的使命,是个很另类的人民英雄。

    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这个佩什瓦虽然名气很大,却只受老百姓的欢迎,只在民间有着至高无上的崇敬地位,而很不受上面那些人,尤其是统治阶层的欢迎。

    并且还就是因为这个佩什瓦的名气太大了,所以重名率极高的蛮荒人,却没有任何一个人,敢于用这响亮名字的。

    这就好像东洲人,满天神佛的名字都敢叫,却没人敢叫自己阎王爷一样;在蛮荒也没人敢自称珮什瓦的,举个例子——

    “请问阁下贵姓大名?”“免贵,阎王爷!”“喔糙!!”

    “俺叫塔木合,大哥你叫什么?”“珮什瓦。”“喔糙!!”

    尽管如此狂妄,锋北豪还是当场决定,以后就用这仿佛阎王爷一般的名字了,并且还觉得这简直就是神来之笔,上天给他量身打造的名字!

    佩什瓦这个张狂到爆的名字,对新小弟小哲别来说,应该更加狂拽酷炫吊炸天的爽吧,到时候他出去一报号,吓也吓死个谁!

    “你大哥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珮什瓦!”

    “喔糙!!”

    晚上,老女人以五个人在一起睡太挤为由,让锋北豪去旁边的杂物帐篷将就一宿;虽然他看得出这是个借口,却也客随主便的很是配合,很快就在那边收拾好躺下了。

    刚刚睡着没一会儿,战士天生的警觉性,就让少帅猛地睁开了眼睛,手也准备好随时拔刀了。但是透过月色,很明显地看得出,进来的人拖着一条粗大的长辫子,却是那个他到现在,连话也没说几句的如琪琪格。

    蛮荒人好客,只要不是来烧杀劫掠的,谁来都会好吃好喝地款待。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是,蛮荒人的所有的好意,其客人在坦然接受之余,有些好意按规矩也是不能拒绝的,甚至是要你无条件接受,比如说这种事情。

    其实这锋北豪已经很幸运了,因为他太小,再加上刚刚遭遇狼群马虎,体力各方面都应该欠佳。

    所以那个并不是很老的老女人,才在反复思量后,最终放弃了自己先来探探路尝尝鲜的打算,只让女儿过来体验一下她必经的人生经历,就算是不行也当是看眼界了。

    蛮荒人很奇怪,他们中几乎一半以上的人,都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。

    更奇怪的是每个蛮荒父亲,却都会一视同仁的对待家里的孩子,除了蛮荒人很重视人力资源外,每个蛮荒男的种子,其实也都撒在了很多其他的家庭里面。

    其实锋北豪跟他的姐姐,也都是这么来的,锋铁西随后娶的妻子,虽然来自门当户对的名门望族,却一直没有生养。

    这一对姐弟,是锋铁西当年还是兵将的时候,奉命游历蛮荒时留下的,只不过他前脚走,后脚就被锋中野给接到锋芒关来了。

    这事情也没人隐瞒这一对姐弟,要不是他们的母亲都死于难产,说不定这俩小孩现在,还在蛮荒的哪个地方放羊呢。

    锋北豪姐弟同父异母,身体里面都流淌着最少一半的蛮荒血,锋月芳是女孩还差一点,可锋北豪身为男孩,却是经常在蛮荒姥姥家一住就是几个月的。

    所以从小就耳濡目染的锋北豪,深知这其中的很多民风风俗,虽然他在天朝还要几年才算是成年了,但是他却已经做好准备,接受长生天给他安排的一切了。来吧,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!(记住本站网址,Www.XS52.info,方便下次阅读,或且百度输入“ xs52 ”,就能进入本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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