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章 子焦东林

    晨曦拉开新一天的序幕,一轮红日升起,黑幕瞬间被驱离,露出碧蓝天空,辽阔寂远。

    城北子焦林,平时鲜少有人往来,今日人群密集,熙熙攘攘,全都翘首以盼,在等待什么一样。

    说没人倒不是因为此地荒僻,渺无人烟。

    相反,这林子郁郁葱葱,林木青翠,却不像那些深山老林般迷障交叠,古蔓遮天,深处更是阴森诡谲,永无阳光临幸,满是腐朽的腥臭味。

    子焦林树叶飒飒,绿意涛涛,随着风动,卷起一浪又一浪,俯视而看,绿意盎然,充满生机,叫人满心愉悦。

    里面有鸟鸣切切,也有走兽游荡,但并无猛兽徘徊,因而听不到狂吼嚎叫之声。

    而之所以这林子无人光顾,只因为它是有主的。

    子焦林又称东林,原来隶属于前朝官员杨东的产业。

    这杨东是杨氏旁支,也算得上皇亲国戚,更是因为善阿谀奉承之能耐,深得杨广信任,更是将他委派到此,专门收罗美人,建立琼花玉女楼。

    话说杨东这人性情暴戾,喜好杀戮,到了常州晋陵郡后,因各种缘由前前后后就杀了百来个人,一时人人自危,苦不堪言。

    后来更是在子焦林圈了块地,专门将囚徒放入,用野兽追赶他们,来欣赏那种残忍的人兽相斗。

    到前朝覆灭,杨东也在混乱中叫人乱箭射死,死时身上没有一块完好皮肤,更是被吊在常州城门口鞭尸,最后扔到乱葬岗,叫野狗啃噬。

    子焦林的野兽被驱赶了出去,火烧林木,焚尽一切罪恶,令亡魂安息。

    不过人们念杨东恶行,耿耿于怀,后来就叫这个地方为东林,为的自然不是纪念他,而是唾弃厌恶,仇恨千千万万年。

    再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,子焦林也就是后来的东林被常州城本地的富户买下,栽种名贵花木,圈养些麋鹿鸵鸟之类,以供观赏。

    几经转手,几年前东林成了慕容家产业,重新改造后,慕容昭将它改成了一个私人围猎的所在。

    与杨东不同,这是纯粹的真正的围猎,里面也就是鹿啊狍子啊野猪这些杀伤力比较低一点的动物,至于老虎狮子那是没有的,左不过还有点野兔子或者狐狸什么的。

    所谓‘东林逐鹿’便是在比赛开始之后,以鹿为目标,谁猎取的数目最多,谁就取胜。

    看起来简单,但是因为参赛的人多,里面地方也大,尤其今年更是云集了无数强者,无形中增添了各种叫人血脉喷张的激动话题。

    此刻,围绕在东林外面的,就是那些殷殷期盼,满脸兴奋的人群。

    “诶你看,那个不是景家大少爷景泰嘛,真是相貌堂堂,一表人才,我听说景家的大半产业都是交给了景泰了,这么年轻,真是厉害啊。”

    “矮油景少爷好是威风俊朗,人家都想给他当小妾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呸!也不拿镜子照照你的鞋拔子脸,你配吗?”

    “滚!”

    “嘿,快看那边,那个穿红色大斗篷的女子是谁,好大的派头啊。”后面足足跟了十几个跟班,一个个雄壮威武,气宇不凡,一看就是大家族才能培养出来的。

    “没听过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咦?怎么文家来的是文二少爷?”

    世人皆知文家有两位少爷,大少爷文殊简,二少爷文青衣,要说起来真是同人不同命,气死个人。

    这个文殊简不仅是老大,还是文老爷原配生的正儿八经的嫡子,身份高贵。

    至于文青衣,谁都知道他娘亲不过是文老爷的内房侍妾,身份卑贱低微不说,人也不讨喜,唯唯诺诺,也不太得文老爷欢喜,连带着文青衣也不受文老爷重视,还不如文家庶出的三小姐地位高。

    从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穿的那件洗的都发白的袍子都能看出,作为一个堂堂二少爷日子过的如何拮据,清苦。

    或许也只有同是大家族出生的才知道什么少爷小姐,一旦不得宠,日子过的还不如平常人家的子女,起码自在安适,不需要像是被人踩着一样的蝼蚁般苟且度日。

    类似于这样的日子,这种轰动整个常州城的活动,理应是文大少爷带人出场,甚至人们都在揣测这回文大少爷是否依旧鲜花铺路出现,或者到底带几个美貌侍女。

    文青衣一出现,所有人眼睛里无一例外都是错愕不已。

    这是怎么回事?

    文家变天啦?

    “难道是文二少爷上位了?”

    对于文殊简在外面做的荒唐事大家都耳有所闻,不过是碍于文家的面,不好公然言说,再说了,毕竟是听说的,谁知道真假,反正这么多年,不管传出多么不像话的传闻,文殊简在文家的地位一直妥妥的,不可动摇。

    这些人当然怎么想都想不到,其实是文殊简出事了!

    不过文殊简死在伍剑冢的事情,沈灵均让周韶卿先隐了下来,案子继续查,只是暂且不惊动文家,一切等‘东林逐鹿’之后再说,

    不知道为何,她总有个感觉,近期在常州城发生的所有那些诡异事件,彼此之间都有种联系。

    就这么一刻钟功夫,先后已经有好几批人从大家面前经过走入园子里,有常州本地的名门望族,商贾员外,也有不认识的江湖豪客,或者外地世家大族来人……
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阵香风袭来,浓郁的味道恍惚有百花一同盛开,骄阳灿灿,彩蝶围绕,有清风送香,使人迷醉其中,不可自拔。

    “好香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好像在飘,好舒服!”

    这股香味,馥郁浓密,又不会过于甜蜜,反而清新淡雅若秋菊,悠远沉静似水莲,也并不是躲躲闪闪,若隐若现的,仅是香味,就让人感受到一股大气温婉,矜贵端雅。

    有那么一刻,大家都同时沉浸在这样的味道里面,拼了命的吸取,那叫人永生不可忘怀的香味。

    所有人中,也有那么一两个识货的,顿时惊讶叫道——

    “是柳家的‘女儿情’,我曾经有幸见识过一次‘露桃浓’,那味道绕鼻三日都难以忘怀啊,没想到今日居然再见另一味‘女儿情’,当真是此生无憾。”

    柳家香粉名扬天下,尤其以‘露桃浓’和‘女儿情’为珍宝中稀有之物,千金难觅。

    “你是怎么知道的?”

    ‘露桃浓’和‘女儿情’不是一个回事吧?

    那被问的人嗤笑一声:“不然你们以为,还有什么香味能如此持久不散,引人迷醉。”

    大家想想有道理,虽然是两款不同的香粉,可是一定有其共通点,比如同样的悠远意长,味道独特,天下再寻不到同样的一份。

    “还有……”那人举手,遥遥而指,“你们自己看那是谁。”

    谁?

    大家一起看过去,顿时目中出现了然神色。

    那风情款款,莲步轻举,身动如荷叶婀娜,行走似弱柳扶风,面如芙蓉,黛眉若远山,红唇娇美,琼鼻挺俏的女子不是柳家大小姐柳云惜是谁。

    难怪……柳云惜身上出现‘女儿情’,可不是再正常不过。

    “柳小姐当真是仙人之姿,只能叫人仰望啊。”有人诚心叹道。

    “仙个毛线,还不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一个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李仙姑,你是眼红嫉妒人家,我劝你还是早点投胎,争取争取,或许还能有机会重新换个面貌。”

    “滚你爷爷的,老娘再如何也不会恬不知耻的喊着老爹去人家男人家里求嫁,结果人根本甩都不甩她,丢了大脸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嘿嘿,要是柳小姐肯从了我小黑眼儿,就是叫我入赘我也愿意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呸!”

    “想得美,滚边儿待着去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笑笑闹闹,多是贫嘴,声音不大不小,有心的也能听了去,但是总不能因为那些玩笑言语而跟人计较,也只能暗自吐血。

    比如柳云惜就是,她脚步一顿,修饰精致的面容就算有粉黛遮盖还是不难看出白了几分,长睫微垂,遮盖住眼眸中闪过的复杂情绪,懊恼,厌恶,鄙弃,还有黯然……

    “小姐,我帮你去教训他们……”丫鬟小花愤愤不平,细长的脸庞尖酸刻薄。

    柳云惜抬起头,眸光平时前方,下巴微微抬起,犹如骄傲艳贵的孔雀,摆出她一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模样,虽看着温婉大方,但是又有浑然天成的矜贵疏离。

    那样子就是无形中告知所有人,云泥有别,皓月之光不屑于跟你们这些萤虫辉芒相争。

    柳云惜踏着粉色绣花鞋,每一步都踩的端庄优雅,像是度量好尺寸一样,距离都相同,胸口挺直,嘴角带着浅浅笑容,不管谁看了,都不得不承认,她就是大家闺秀的代名词,找不出一丝错漏。

    就在她马上要跨入园子里时,不知想起什么,柳眉微微一蹙,问身边的小花:“哥哥还没来?”

    小花附耳过去,压低声音:“少爷昨晚没回来。”

    柳云惜嘴角一抿,眉角隐有一抹不悦,正待说话,身后骤然放高声音传出一道道热烈的讨论声。

    像是有所感应,柳云惜侧转过身子,倏然惊在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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